·在中德两国政府官员见证下,长城、宝马正式签署合资经营合同。
·合资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各持股50%,投资总额51亿元。
·合资公司落户江苏省,标准产能预计16万辆,视生产计划,年生产规模会增加。
·合资公司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
·此次合作将有力促进双方的全球化进程。此次合作将有力促进长城汽车新能源的布局和发展。
【北京/柏林2018年7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与德国总理默克尔在柏林主持第五轮中德政府磋商。在两国政府官员的见证下,中国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与宝马(荷兰)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宝马)正式签署了合资经营合同。
合同规定,长城宝马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各持股50%。新公司命名为光束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7亿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投资总额达51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董事长由长城委派,副董事长由宝马委派,董事任期四年。合资公司规划了标准年产能16万辆的国际先进整车工厂——这是宝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首个纯电动车合资项目,也是长城新能源汽车迈向国际化的桥头堡。
共创领先加快新能源布局
长城宝马合作,是建立在多轮沟通,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商业合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趋势,也符合社会对于节能、环保、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需求。合资公司将整合股东双方的技术、资源和管理优势,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面向全球市场开发新一代纯电动汽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旨在建设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长城汽车与宝马集团的合作是对国家新能源产业的优化升级的有力响应。
长城汽车在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领域,如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等都有所布局,已经建成电芯、机理分析、PACK、BMS试制试验室以及电池试制车间、试验中心、分析中心等。此外,长城汽车在韩国京畿道城南市和奥地利下奥地利州建立了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利用国际一流人才资源与国内协同开发先行技术。
强强联合提速全球化进程
长城宝马的合作是中国汽车产业开放合作的新型范例,也是全球范围内资源优化整合的趋势体现,有利于融合彼此专长,共同深耕更广泛的国际市场。
长城是全球知名SUV制造企业,对中国汽车本土市场具有深刻的把握,对国际市场有深远的布局。长城于2003年、2011年分别在香港H股和国内A股上市,截止2017年底资产总计达1105.47亿元。目前,旗下拥有哈弗、长城、WEY和欧拉四个品牌,2016年、2017年全年销量均超过百万辆,拥有丰富的整车研发、生产、经营资源,在传统动力及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领域有着深厚的积累。
宝马是全世界知名的汽车和摩托车制造商之一,拥有百年造车历史,旗下拥有BMW、MINI、Rolls-Royce和BMW Motorrad四个品牌;同时提供汽车金融和高档出行服务。
此次合作,无论对宝马的新能源汽车全球战略,还是对长城的国际化战略都是强有力的补充,是实力派的强强联合。未来,通过双方在品牌建设、管理体系、生产制造和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必将打开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双方的全球化进程和新能源发展步伐。